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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科驗光檢查費用,不屬健保給付範圍


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9條第1項第12款規定

行政院衛生署85年3月15日衛署醫字第85013609號公告,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9條第1項第12款規定,眼科驗光檢查費用,不屬健保給付範圍。

本院依法規執行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


最後更新日期:2006/8/10 上午 12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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